2944公頃保障房新增建設用地獲批
據國土部消息,2014年報國務院批準用地城市中心城區(q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審批工作日前完成。截至5月15日,共批準了69個城市申請的2944公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其余37個城市主要使用存量建設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需求得到及時、充分的保障。
在今年報國務院批準用地的106個城市中,有69個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申請,較去年減少11個,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城市由去年的26個增加到37個,依靠節(jié)約集約、內涵挖潛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的力度加大。
在此次報批中,國土資源部對呈報國務院批準的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布局、規(guī)模以及征地補償安置和占補平衡等進行了嚴格審查,要求布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規(guī)劃,用地規(guī)模綜合考慮建設任務、城市用地現狀以及節(jié)約集約用地等。審查結果顯示,各地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合理確定申報用地規(guī)模,嚴格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和耕地占補平衡。
為及時落實中央提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近年來國土部將安居工程用地從一年報批一次的城市用地中剝離出來,實行土地計劃指標單列、用地提前單獨組卷報批;同時還加快報件的運行,實行窗口受理、接辦分離,用地會審、限時完成,使得審批效率大大提升。根據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準后,各城市政府應抓緊向省級政府申報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實施方案;國土資源部將通過綜合信息監(jiān)管平臺等,加強對各地用地實施情況的監(jiān)管,督促和指導各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實施工作。
編輯: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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